8月1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107亿余元的非法集资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金成因犯集资诈骗罪、洗钱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能加杠杆的炒股平台,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晶因相同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曹靖宇则因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法院查明,自2016年4月15日至2023年10月8日期间,金成等人在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通过实际控制的多家公司非法吸收了超过10万名参与者的资金,总额达到107亿余元,导致约8万名参与者损失达73亿余元。期间,为掩饰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来源,金成与李晶还指使他人将非法集资款项通过提现或转账等方式转移至其他账户,由他人代持股权、债权、房产及股票等资产。
法院认为,金成等人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给全国多地数万参与者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依法应予以严惩。根据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性质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家属及集资参与人旁听了此次宣判过程。目前能加杠杆的炒股平台,公安机关正积极开展涉案资金及相关资产如股票、保险、房产、车辆等的追缴工作,相关资产将在判决生效后依法返还给集资参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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